什么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又称为三联单,是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制表,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证明材料,是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内就业、升学等的重要依据。
这份证明文件一式三联:
1.第一联由本人永久保留,需要时可提交复印件;
2.第二联由留学人员带回国待办理相关手续时备用;
3.第三联则由中国驻外大使馆教育处存查。
一般来说,使馆开具的这份证明只能证明你有在国外学习的经历,但不能用于证明、代表你在国外的学习情况(即学历、学位的认证)。
注:2014年出台政策规定,办理国外学历认证不再需要提供中国驻外使馆出具的留学生回国证明。
颁发条件 根据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的有关规定,《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限发给在国(境)外正规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学习、学术访问,并且连续在外居住六个月以上的即将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不包括自费在国外语言补习类学校和大学内举办的语言培训班、各种入学预科班、语学堂学习语言的学生、留学中途探亲人员和在国(境)外公司企业及商务经营性部门研修和工作的人员。
为什么要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在这里,为大家介绍一下《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个人回国后的发展中可能起到的重要作用。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可用于以下用途 1.报考公务员或研究生;
2.在企事业单位评定职称;
3.在国内购置住房申请扶持等;
4.向海关申报购买国产免税小汽车;
5.申请国内相关科研启动经费、基金等;
6.部分大中城市创办企业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7.留学人员子女在部分大中城市优先就读学习;
8.在部分大中城市落户、档案办理或工作居住证明等。
菲律宾留学人员如何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申请人限制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指的留学人员指持学生签证或持科学研究签证来菲的学生、进修人员、访问学者和高级访问学者。《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仅限发给在菲律宾正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学术访问、攻读学位,连续居留1年以上且回国工作的留学人员,其他人员不包括在内。
在菲留学人员应在来菲后三个月之内到中国驻菲使馆文化处报到并进行注册登记,才有资格在学成回国前按照相关程序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凡未及时办理留学人员登记手续的,则需要补办后才能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回国人员未能够及时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对已回国6个月以上尚未办理的人员,不再补办。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提供如下资料 1、《留学人员登记表》;
2、本人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学生证或学校注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回国机票(或电子票打印件);
6、本人签字的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注:如尚未领取学位证书,请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完成学业,将于何时获得学位的证明信原件。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和地点 中国驻菲使馆文化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时间为每周四上午9:00到11:30。如有特殊情况,可提前预约。
办理地点为:1164 Tamarind Road,Dasmarinas Village,Makati City,Metro Manila。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费用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时需交纳申请费用100比索,文化处将出具正式财务证明。
小贴士 NO.1只要你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还没有审核打印,报到登记表上所有的信息都可以自行修改,但要记得在线保存。
NO.2所有不会体现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上的信息,只作为参考,如实填写即可,不会影响证明的办理。比如:所学专业等系统选项中没有覆盖到的选项,可以选择相近的选项;留学期限因故有所缩短或延长的,可填写实际时限;实际入学日期与学校证明信上开具的日期不一致时,按实际入学报到日期填写;等等。
NO.3在填写个人联系方式时,尽可能留QQ、126、163等在中国境内可以收到邮件的邮箱。在菲律宾的联系电话发生变化时记得及时在留学人系统上进行修改,同时应留下本人在中国常用的手机号,以方便留学回国后也能及时收到审核反馈信息。
NO.4凡符合上述规定要求的中国留学人员,毕业(结业)回国前(回国前两周内来大使馆办理,不可提前来办)。对于毕业已超过两年的留学生,不予开具第二联:即海关申报联,只能开具第一联:即留学生联。
NO.5为确保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真实可信,教育处决定自2007年1月起在办理此项证明业务时将增加实施新的举措:申请人须在申请现场,使用使馆工作电脑登陆到毕业学校网站上的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协助工作人员确认申请人的学习经历和毕业事实。因此,除准备好申请人的护照、学位证书原件和学习成绩单原件等证明材料外,申请人应提前了解申请人个人ID和密码等信息,掌握毕业学校网站中个人学籍管理电子系统的使用方法并进行反复尝试。